衛生部發出緊急通知要求 立即停用齊二藥所有產品
衛生部發出緊急通知要求 立即停用齊二藥所有產品
發布日期:2006-05-18
衛生部6月16日發出緊急通知,要求立即停止使用齊齊哈爾第二製藥有限公司和江蘇省泰興化工總廠相關產品。
衛生部要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必須立即清點檢查庫存和使用的藥品,停止購入和使用齊齊哈爾第二製藥有限公司生產的包括“亮菌甲素註射液”在內的所有藥品👮🏽♂️🧍🏻♀️;醫療機構製劑室要暫停使用江蘇省泰興化工總廠生產的丙二醇,控製和檢驗庫存的丙二醇;對已使用標示為泰興化工總廠的丙二醇所生產🦒、配製的藥品就地暫控🧔🏼♂️。
醫療機構要積極組織技術力量,對本機構內使用齊齊哈爾第二製藥有限公司生產的“亮菌甲素註射液”的患者進行密切觀察🦌;發生藥物不良反應事件的醫療機構要全力救治出現嚴重不良反應的患者🏊🏿,並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處置。
醫療機構要嚴格執行《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指定專🈴、兼職人員負責本單位使用藥品的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工作,發現可能與用藥有關的不良反應要詳細記錄🧙🏿♂️、調查、分析、評價💇🏿♂️、處理,並在規定期限內向所在地的省級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報告👨🏽🚒,必要時可以按規定越級報告。各級衛生主管部門在職責範圍內,依法對已確認的藥品不良反應采取相關的緊急措施。
醫療機構在藥品采購過程中,要嚴把質量關🐺🙌🏻。對納入集中招標采購的藥品,要嚴格執行集中招標采購的相關規定🧏🏿♀️。對尚未納入集中招標采購的藥品🔵,醫療機構在采購過程中,要嚴格遵守相關法規、製度和程序🏃🏻➡️,堅決杜絕不合格藥品進入臨床🦣👩🏽💻,確保廣大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權益🚴🏿♀️。
(意昂2官网摘自《人民日報》 2006-05-17 第05版 )